政策
• 錢江電動車整車核心部件質保兩年或累計3萬公里行駛里程,兩者以先達到的期限或里程為準(核心部件包括錢江電動車的電機、車架),其它錢江電動車零部件質保應按照《錢江電動車三包標準》來實施。
• 保修期限內,由錢江電動車的授權服務中心提供免費維修及置換服務。超過“三包”服務期限和范圍內的維修,根據各地市場行情及維修價格,由錢江電動車授權服務中心提供有償服務。
• 為了保障時效性,通過售后系統更換的電池,我們會安排合格的電池隨機發出。
• 用戶購買的產品因產品質量問題無法行駛的,由錢江電動車授權服務商提供免費上門維修服務。如車輛因人為損壞、自然損壞等三包外因素引發無法行駛的,由錢江電動授權服務商提供付費上門服務(根據服務距離遠近、服務時間段是否夜間、氣候是否惡劣等,保外上門服務費價格由用戶與服務商自行協商,為50~200元之間)。
• 產品保修服務期限:以車輛銷售即日起(開具的銷售發票,門店蓋章的銷售收據等有效證明)開始計算。
零部件
保修期限
質保說明
車架
24個月
在正常載重與道路范圍內使用,開焊、脫焊、斷裂現象
官方原裝鋰電池包
36個月
鋰電池正常使用 出現電壓異常、無法充電、用放電儀檢測容量不足 60% 等故障給予三包服務。36個月/3萬公里,以先到達為準(其中電池前 6 個月或 5000 公里以內換新電池,后30個月換維護電池)
鉛酸電池
12個月
鉛酸電池正常使用出現電壓異常、無法充電、用放電儀檢測容量不足 60% 等故障給予三包更換服務。12個月/1萬公里,以先到達為準。
電機
36個月
線圈缺相,燒毀;磁鋼退磁、脫落;輪軸變形等質量問題無法修復的
充電器、前輪轂、方向柱、前 / 后減震器、后平叉、前剎總成、后剎總成、扶手、鞍座、單雙撐、腳蹬、控制器、中控板、顯示儀表、 調速把、主線纜、閃光器、喇叭、 遙控報警器、電門鎖(含隨車副鎖及鑰匙)、一鍵啟動組件、DC-DC 轉換器、組合開關、空氣開關、拉線霍爾傳感器、轉向燈、大燈總成、后尾燈、燈控總成、車載無線終端(天眼)、整車充電連接線、坐墊鎖
12個月
因產品原因發生性能故障或質量問題且無法修復
烤漆塑件、后視鏡、制動蹄塊、輪胎、充電口組件、拉線、電源插座、鏈條、鏈盤、電鍍件及PP等外觀件其他上述項目種類中沒有包含的零部件
不在保修范圍之內
易損件不做保修
• 所有零部件不循環三包,質保期內更換的零部件三包期按購買時的三包期剩余日期計算;用戶付費單獨購買或更換的零部件,其三包日期從購買或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。
• 鋰電池可充電環境溫度范圍為 0℃至35℃,鋰電池使用環境溫度范圍 -10℃ 至45℃ , 在低溫情況下,鋰電池容量會有不同程度的衰退,具體參考程度為:-10℃可用容量為70%,0℃為85%,25℃為100%。鉛酸電池在低溫情況下也會有不同程度衰退。
售出產品發生以下情況的,不屬于保修服務范圍,需用戶付費進行維修及相關服務:
-
1.以《錢江電動車零部件三包標準》為基準,超過規定服務期限和范圍的。
2.用戶未按錢江電動產品使用說明的規定正確使用、駕駛、保養及調整而造成的。
3.售出產品因雨水、冰雪浸泡、煙熏、藥品、化學用品腐蝕等造成的損壞或自然產品故障或損壞的。
4.損耗不屬于保修范圍。以及售出產品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(包括但不限于地震、臺風、火災、水災、社會事件、群體事件、暴力犯罪等)造成的故障或損壞的。
-
5.用戶未對電池進行正常使用和維護,放置時間超過最大3個月存放安全期的(整車插電放置超過一個月、單獨存放起始電量低于50%且超過3個月),未及時充電,導致電池饋電欠壓無法修復。
6.用戶未在錢江電動車授權服務中心進行維修,自行改裝、分解、維修以及破壞產品整體及零部件正常使用狀態的。
7.用戶使用非原廠配件造成的錢江電動車零部件損壞或擅自改動電路、線路配置的。
8.用戶在行駛過程中撞車、摔車、超載、超速等人為因素而造成的產品故障或損壞的。
9.無有效三包憑證、售后服務卡或購買產品發票、憑證或卡上編號與產品不符的。
10.用戶擅自涂改、變更錢江電動車產品及零部件的三包服務日期的。
這里是標題一h1占位文字
信息為測試元素,使用時候可刪除該元素放置自己想放的元素
信息為測試元素,使用時候可刪除該元素放置自己想放的元素
這里是占位文字
信息為測試元素,使用時候可刪除該元素放置自己想放的元素
保修細則
錢江電動車整車核心部件質保年限及具體內容。
零部件三包標準
零部件三包年限以及具體規則
保修免責范圍
不屬于保修服務范圍,需用戶付費進行維修及相關服務
FAQ

